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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适用暨政府依法行政高端研修班
来源:社科院研究生院在职课程招生网 关键词:
 

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适用暨政府依法行政高端研修班




一、院所优势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邓小平、叶剑英亲自批准设立的直属于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也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其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自身为基础,正式组建成立了社会科学院大学。大学现有研究生教学院系43个,本科招生学院7个;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博士生导师757名,硕士生导师1132名,各类在校生7329名。


    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有12个研究室和11个研究中心,11个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的法学一级学科,下设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1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1个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目前法学所有终身研究员(教授)1名,学部委员3名,荣誉学部委员10名,研究员29名,副研究员32名;博士生导师30名,硕士生导师42名。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8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1次全国政协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二、培养目标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19年5月15日开始施行,新条例共56条,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限,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特别是针对司法实践中突出的众多法律问题予以明晰,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也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和挑战。


本研修班针对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适用及律师行政业务最新思维、技能与方法。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帮助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准确掌握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帮助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提升政府法律服务业务技能,有效化解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


三、项目特色


● 强大的师资队伍——由我院及其他知名高校资深教授、博导、知名学者、法学专家等,与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高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资深法官以及国内优秀律师组成专家团开展专题讲座。


●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行政诉讼案件裁判思维与行政纠纷热点难点问题为主,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与实践能力。


● 丰富的课程内容——课程将围绕我国最新行政诉讼纠纷疑难热点问题、行政纠纷典型案件、复杂案件法官裁判思维展开,全面深入研讨行政纠纷争议解决应注意的问题。


四、授课专题与授课专家


研修专题一:依法行政的最新要求和发展


主讲专家:应松年  著名行政法专家,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荣誉院长


研修专题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文解析、理解实施及实务难题


主讲专家:行政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行政法专家


研修专题三: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实务(从败诉案件看行政机关应诉策略与技巧)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高级法官、北京四中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行政庭庭长


研修专题四:行政协议案件司法审查实务


主讲专家:杨小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


研修专题五:政府依法行政实务


主讲专家:李凌波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局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行政法专家


研修专题六:政府法律顾问实务——投诉举报类案件处理实务


主讲专家:吕立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研修专题七:政府法律顾问实务——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务


主讲专家:王才亮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研修专题八: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蔡小雪 最高人民法院原行政庭审判长,行政法专家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


五、招生对象


各级法院行政庭法官;各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政策法规部门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及业务骨干;各司法厅局法制管理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行政法律业务的律师;各高校行政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等。


、举办时间及地点


举办地点:北京市


报到时间:2019年8月7日


研修时间:2019年8月8日—8月11日(4天研修)


七、学习费用


学习费用4000元(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等费用)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报名优惠政策:


(1)社科院研究生院校友九折;


(2)学员满三人团报九折;


(3)学员满五人团报八折。


八、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修班结业证书;


(二)自动成为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校友,享有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校友殊荣。


九、汇款账号


本研修班接受汇款缴费和现场缴费。


汇款至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培训中心,收到培训费后,由培训中心统一开具发票。


帐户名称: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培训中心


帐  号:0200  0035  0900  0103  528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营业部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姓名+诉讼法研修班培训费”。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送邮件至389152979@qq.com。


 李老师:010-84675657